公屋申請2025|公屋申請懶人包 一文盡睇申請資格/申請方法/入息限額/進度查詢
社會
撰文: 王月明
發布時間: 2025/01/17 08:06
最後更新: 2025/01/17 11:38
【公屋 / 申請 / 入息 / 資產】房屋署公共租住房屋(公屋)申請須進行入息及資產審查;除遞交申請表外,亦設有電子服務;截至2024年9月底,公屋輪候時間平均為5.5年,有部分方法可減少輪候時間。
本文整合最新公屋申請資格及多種方法、入息限額及資產上限、3項優先配屋計劃,即睇詳情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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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屋申請2025|申請資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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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屋申請2025|入息限額及資產上限
入息及資產淨值限額:
家庭人數 | 每月入息限額 | 資產淨值限額 |
1人 | $12,940 | $286,000 |
2人 | $19,730 | $387,000 |
3人 | $24,740 | $505,000 |
4人 | $30,950 | $590,000 |
5人 | $37,740 | $655,000 |
6人 | $44,620 | $709,000 |
7人 | $48,970 | $757,000 |
8人 | $54,770 | $792,000 |
9人 | $60,430 | $877,000 |
10人或以上 | $65,950 | $945,000 |
非親屬關係之長者住戶入息及資產淨值限額:
住戶人數 | 每月入息限額 | 資產淨值限額 |
2人 | $23,680 | $774,000 |
3人 | $29,690 | $1,010,000 |
4人 | $37,140 | $1,180,000 |
5人 | $45,290 | $1,310,000 |
6人 | $53,540 | $1,418,000 |
7人 | $58,760 | $1,514,000 |
8人 | $65,720 | $1,584,000 |
9人 | $72,520 | $1,754,000 |
10人或以上 | $79,140 | 0$1,890,000 |
公屋申請2025|申請方法
交表申請:
- 填寫公共租住房屋申請表;
- 將填妥的申請表聯通所有有關證明文件和聲明書於3個月內一併寄回或遞交至房屋署申請分組。
電子服務:
- 申請者亦可透過公屋申請電子服務填寫網上公屋申請表;
- 申請者可選擇親身遞交、郵寄回房屋署申請分組;
- 已登記「智方便+」的用戶可使用數碼簽署方式網上遞交公屋申請表、相關聲明書。
公屋申請2025|申請進度查詢
申請公屋的市民可以透過「公屋申請電子服務」查詢申請進度、修改申請資料(包括調整選擇的區域)、以及變更詳細資格審查面談的日期和時間等。
公屋申請2025|「高齡單身人士」優先配屋計劃
- 申請者必須年滿58歲,而在配屋時必須年滿60歲;
- 凡參加此項計劃而符合資格的申請,通常會比一般家庭申請較早獲得處理;
- 申請者可要求加入家庭成員,轉為相關優先配屋計劃的家庭申請,而毋須另行重新登 記,並會繼續沿用舊有的申請編號。
公屋申請2025|「共享頤年」優先配屋計劃
- 申請內的所有人士必須年滿58歲,並在配屋時均年滿60歲;
- 兩位或以上的年滿58歲人士(包括非親屬關係的成員),若同意共住一個公屋單位,即可申請。
公屋申請2025|「天倫樂」優先配屋計劃
- 選擇與長者同住1單位:申請家庭最少有2名成員,其中必須包括最少1名60歲或以上父/母/受供養親屬,及最少1名年滿18歲的家庭成員。須於接受詳細資格審查面晤時簽署1份意願書,聲明較年輕的一方成員會照顧年長父/母/親屬,並一同居住,若日後被發現違反此條款,所獲配單位租約會被終止;
- 選擇分別入住2個就近的單位:申請家庭必須為核心家庭,連同最少1名60歲或以上父/母/受供養親屬,分別以兩份申請表,選擇位於市區以外同一區域內兩個就近的公屋單位。雙方均須於詳細資格審查面晤時,簽署1份意願書,聲明在獲配公屋單位後,年輕家庭會給予其年長父╱母╱親屬適當照顧,若日後被發現違反此條款,獲配的所有單位的租約均會被終止;
- 凡參加此項計劃而符合資格的申請,會比一般家庭申請提早6個月獲得處理。
公屋申請2025|5類人豁免入息及資產申報
- 所有成員均年滿60歲或以上;
- 所有成員均領取綜合社會保障援助金;
- 所有成員均合資格申領/正在領取社會福利署發放的傷殘津貼;
- 所有成員是由上述 1、2及/或3類以不同組合組成;
- 持合租租約共住一單位。
公屋申請2025|富戶政策
- 若公屋住戶的家庭入息超逾現行公屋入息限額5倍,或家庭總資產淨值超逾現行公屋入息限額100倍,或未有在指定日期或之前交回填妥的申報表,或選擇不作出申報,便須遷離其公屋單位;
- 擁有香港住宅物業的公屋住戶,不論其家庭入息或資產水平為何,均須遷離其公屋單位;
- 並無擁有香港住宅物業,而家庭入息和資產淨值未超出指定的入息及資產淨值水平的住戶,可繼續居於其單位。但家庭入息超逾現行公屋入息限額2倍但不高於3倍的住戶,須繳交倍半淨租金另加差餉;家庭入息超逾現行公屋入息限額3倍但不高於5倍的住戶,則須繳交雙倍淨租金另加差餉。須遷出公屋單位而有暫時住屋需要的住戶,可申請定期暫准居住證居住於該單位,為期不得超逾4個月。在暫居期間,須繳交相等於雙倍淨租金另加差餉或市值租金的暫准證費,以較高者為準。在4個月限期過後,有關租戶必須遷出,房屋署不會重新評估其資格;
- 公屋租戶由入住公屋開始,每2年須向房委會申報是否擁有香港住宅物業。在購入香港住宅物業後(簽訂任何協議(包括臨時協議)1個月內),戶主及所有成員亦必須主動向房委會申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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